近日,哈爾濱市印發《哈爾濱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該方案將滿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群體居住需求,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按照工作目標,“十四五”期間,哈爾濱市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3萬套(間),其中2022年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1萬套(間),力爭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比例的10%。
《方案》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小戶型為主,應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通過現有已開工或已建成住房轉化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和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人才用房,可適當放寬建筑面積標準。
《方案》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租金標準可由項目投資主體或運營管理單位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確定,原則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90%,租金標準面向社會公布。
房源籌集方面,《實施方案》顯示,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支持、盤活存量、適當新建、市區結合、市場運作的原則,房源籌集主要采取轉化盤活、改建改造和新建配建3種方式。
優惠政策方面,按照《實施方案》,依據國家、省文件要求,結合哈爾濱市實際確定了土地、資金、稅收、配套、金融、商品房轉化、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等8個方面優惠支持政策。
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的市場主體提供中長期貸款,用于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債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申報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