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陽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信陽市稅務局、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下發通知,凡在信陽市區內(含浉河區、平橋區、羊山新區、高新區、南灣管理區、上天梯管理區,下同)購買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且符合信政辦〔2022〕39號文件補貼條件的購房人,可采取“先繳后補”的方式享受契稅補貼,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補貼標準如下:
(一)2022年6月27日前(不含27日),在信陽市區內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但未繳納契稅,2022年12 月31 日前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契稅 20%補貼。
(二)2022年6月27日后(含27日),在信陽市區內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契稅 50%補貼;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如門面房、公寓、寫字樓等)并繳納契稅的,給予已繳契稅 20%補貼。
以上契稅補貼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現房按照網簽合同時間為準),繳納契稅時間為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12 月31 日。
(三)購房人已繳納契稅,并已享受購房契稅補貼的,如因注銷網簽備案等原因,申請退還契稅的,須將已享受的契稅補貼退回后,才能辦理退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