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和流程的通知》。內容包括優化貸款政策和流程8條、提取政策1條,重點支持首套購房需求,滿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滿足繳存人租房提取需求,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根據《通知》,長沙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70萬元,生育三孩的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同時,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購房總價的60%調整為40%。
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房,實施階段性“可提可貸”政策,即政策實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房的,可以申請購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同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辦理后申請購房提取的,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留存公積金貸款12個月的還貸金額。
此外,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 “首套自住房面積不得超過144平方米” 的規定。已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取消“需結清滿6個月”的規定。
在提取政策方面,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表示將提高租房提取金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實際匯繳額的50%,調整為“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近1年的實際匯繳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