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傳來消息,《陜西省房產稅實施細則》正式印發,2022年7月18日起施行,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2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細則提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對產權共有的,由共同人確定代表繳納或經協商分別繳納房產稅。
根據《條例》第三條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2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對納稅人沒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同類房產核定價格計算征收。
細則中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免征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