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山東省青島政務網顯示,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回復市民提問時表示,在本市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限可以自合同網簽備案時起算,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這意味著,本市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依然限售5年,但計算時限由“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變為“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二手住房則由“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變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即可上市交易。
今年6月3日,青島調整住房限購區域范圍。住房限購區域由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調整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除王哥莊街道以外區域(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將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嶗山區王哥莊街道調出限購區域。
同時,優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條件,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無住房且能提供在本市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即可限購一套住房。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出售已有住房1套或多套后的居民家庭,可以在2年內再購買1套住房。
公積金貸款額度方面,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