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住建局等4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分類指導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東莞正式劃分限購區與非限購區。城區片區的南城、東城、莞城、萬江,以及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均為限購區域。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家庭,新房與二手房均暫停銷售。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東莞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限購區域”)。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除上述調整外,居民家庭購買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購房資格核驗按原政策標準執行。
除限購區域外,東莞市其他區域暫停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居民家庭購買非限購區域內的商品住房,無需進行購房資格核驗。
東莞市住房限購政策將視市場供需變化適時動態調整,確保房地產市場在合理區間內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