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房之后不是必須馬上收房的。通常來說,開發商會在收房之前一個月通知業主,而業主可以在這一個月的時間去實地看房、驗房。如果在驗房過程中發現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整改,到了約定收房日期,房子仍然沒有達到簽訂合同約定的收房條件的,可以拒絕收房,這個條件是業主在簽合同時與賣方約定好的。
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現在正在推廣使用中的房屋買賣合同范本中有明確的要求,開發商所修建的房屋只有在竣工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所以當開發商交付房屋給大家時,大家應該要求開發商提供房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出來才行,因為這是開發商合格交房的基本條件。
2、審查房屋結構是否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是否存在缺陷
在大家驗房的時候,主要驗的就是房屋是否與當初簽定的合同一致,其中主要是看房屋的戶型、朝向這些有沒有發生變化,如果這些發生了變化,大家就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