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海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包括積極探索建立新市民金融服務“上海模式”、加強新市民創業就業的信貸支持等12大舉措。
加強新市民創業就業的信貸支持。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強對新市民創業形態、收入特點、資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探索更多收入認定方式,精準評估新市民信用狀況,為新市民制定更加靈活、便利、普惠的創業貸款、小額貸款、消費貸款等專屬產品和服務方案。對吸納新市民就業較多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增加信用貸款投放,加大“首貸戶”拓展力度,對依法無須申領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者,比照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在同等條件下給予金融支持和利率優惠。重視在新市民相關領域推進無縫續貸方式增量擴面,在實現“十百千億工程”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無縫續貸業務占比。以浦東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為契機,針對新市民各類人才的創業創新需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加大對上海“9+X”產業以及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努力健全金融支持抗疫救災和復工復產長效機制,重視滿足新市民人群需求,大力推動實施新市民紓困融資機制,發揮金融紓困解難作用。
優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務。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給予優惠利率政策。切實貫徹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滿足新市民合理購房特別是首套房的信貸需求,提升借款和還款的普惠性和便利度。支持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拓寬新市民住房租賃渠道。鼓勵開展出租人責任保險、承租人責任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業務,探索“保險+服務”模式,支持上海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建立健全新市民金融服務配套政策。相關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工作協作與溝通,加強政策研究與儲備,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各銀行保險機構要主動加強與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合作,加強與財政、住房、社保、市場監督、醫保等部門有效銜接,在新市民社保繳存和發放、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農民工工資發放、醫療保險繳存和結算等方面建立合作機制,完善配套支持政策。要進一步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以及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財政補貼等政策,鼓勵加大政策性銀行轉貸款增量擴面,有效滿足新市民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