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均為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1、房屋買賣合同。
2、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3、身份證明(個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4、委托他人代辦的提供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現賣方繳納契稅的完稅證明。
由于存量房的交易主體多樣,情形較復雜,購房者在購買存量房時,應主要注意以下問題:
(1)出售方是否為所售房屋合法產權人,核對產權證書、出售人身份證件等。
(2)出售方是否有權處分該房屋,包括該房屋是否還有其他共有人。
(3)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則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文件及委托書。
(4)審查該房屋是否存在已被出租、已被抵押等限制情形。
(5)了解出售方繳納物業管理費、水電煤等費用的情況,并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處理辦法。
(6)審查該房屋內戶口是否已遷出,如未遷出,則合同中應約定具體遷出日期及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