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數量達到21萬套(間),占“十四五”期間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原則上小戶型比例不低于80%。
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群體特點,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收入門檻,堅持“小戶型、低租金”,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讓新市民、青年人“租得上、租得起、住得好”。
《實施意見》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企業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多項支持政策,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社會各方參與,切實增加房源供給,至“十四五”末,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數量將達到21萬套(間),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將有效解決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