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湖北省咸寧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國家稅務總局咸寧市稅務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咸寧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咸寧城區購房,最高可享受10萬元財政補貼。
《通知》明確,對購買市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含)以下的每套補貼1萬元;購買90㎡以上的每套補貼2萬元。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每套額外補貼0.5萬元,三孩家庭每套額外補貼1萬元。
在咸寧市域范圍內首次就業、創業兩年內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級職稱人才,全日制碩士、副高級職稱及高級技師人才,全日制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人才,全日制大專、高級工人才,在市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
引導金融機構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總房價的20%,二套及以上不低于30%。現階段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首套不高于4.8%、二套房不高于5.05%的標準執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市場變化,相應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在不高于購房合同總價款80%的前提下,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雙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職工同一套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先提取后貸款業務,取消原“提取額度和貸款額度之和不高于貸款額度上限”的規定;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余額提取時,可同時申請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賬戶保留百元位)。
異地繳存職工在市城區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取消原規定的在本市補繳6個月住房公積金的限制條件。
同時,調整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地上規劃層數6層(含)以下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施工至地上1層結構封頂,7層至12層(含)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施工至地上3層結構封頂,13層以上(含)的新建商品房項目施工至地上6層結構封頂,即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
規范中介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房產中介機構服務收費行為和標準,引導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將服務費標準控制在房屋銷售總價款的4%以內,加大對房產中介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積極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進一步加強商品房價格備案管理,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嚴禁低價傾銷、降標降質、價格欺詐等違規違法行為。銷售過程中確需調整備案價格的,申請調整的間隔時間不少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