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不同。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簽訂時間與生效時間不同。購房合同是在購房之初簽訂的雙方同意買賣的文件合同,一般在交了定金之后就簽了。而房產證是房產所有人持有的證件,當購房款繳納完之后在過戶時會發生房產證的變更,在房產局審批后生效。只有購房合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原則上是沒法買的。合同法規定不動產交易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登記,房產證權屬沒有經過登記肯定是所有權人不是本人,沒有辦法進行過戶手續。
沒簽購房合同就面簽的套路就是為了方便辦理貸款,開發商跟合同是合作的,這個也是為的方便客戶,能夠及時的辦理貸款,本人可以先到銀行簽字,進行辦理,帶著材料包括你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都可以再這個時候提供,然后到時候開發商合同備案出來后直接由開發商送過去銀行,所以省去了很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