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斷改善寶雞市房地產市場供需結構,優化市場環境,提振市場信心,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寶雞市實際情況,寶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寶雞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競買保證金最低可按掛牌價的20%執行,實行土地出讓金可在成交后1年內分期繳納。
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雙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額度從40萬元調至5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額度從30萬元調至40萬元。繳存人首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繳存人第二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同時,非寶雞戶籍來寶創業就業人員,在寶雞市首次購房的,給予購房款2%的購房補貼;符合引進人才條件,在寶雞市首次購房的,給予購房款5%的購房補貼;住房在學區內的,憑網簽備案合同可辦理子女就近入托入學。
凡2022年6月1日后,在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簽訂網簽合同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繳清交易契稅的,由契稅征收部門按其所繳契稅稅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如退房應當退還享受的相應補貼。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限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