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滿后進行補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核實后不作逾期處理;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通知》有效期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體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滿后進行補繳。緩繳期間,職工繳存時間連續計算,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核實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三、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繼續按照《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此外,倡導繳存單位和繳存人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非接觸”“不見面”辦理業務,足不出戶,安全便捷。確有需要到線下網點辦理的,可提前預約后前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