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進一步規范福州市平潭區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亂象,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等4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實驗區商品房銷售市場秩序的通知》。其中提出,新房備案均價需按2021年相關項目或區域售價數據保持一致,同批備案房源單套最高備案價與最低備案價價差最高按25%控制;實際銷售價格按備案價格上下最高浮動15%確定。
《通知》明確,對2022年6月20日前已批準預售尚未銷售(以辦理網簽備案為準)的房源須一次性重新到區行政審批局辦理價格備案,不得分批次辦理。
剩余尚未銷售房源或新辦理預售房源整體備案均價以該樓盤2021年度銷售均價或該樓盤所在區域的2021年度銷售均價為基準價(中心區13163元/平方米、次中心區 8427元/平方米),且同一項目基準價當年度只能選擇一種方式;當次備案房源備案均價需與基準價一致,當次備案房源中單套最高備案價與最低備案價差幅度不得高于25%.2021年度銷售均價以區行政服務中心網簽備案系統數據為準。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一房一價標價牌、價目表或價格手冊、價格備案文件等。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時,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出備案價格上下幅度的15%,在辦理價格備案時, 須同時在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表上進行承諾;對超出規定幅度 的,不予辦理網簽、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