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漳州市長泰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對個人在長泰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按所購住房面積予以150元/平方米的補助;對單位和個人在長泰區域內購買新建商業用房(含店面、SOHO、商場、辦公)的,按所購商業用房面積予以200元/平方米的補助。
同時,購房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再另行享受補助政策,具體為:(1)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大專學歷補助1萬元/套,本科學歷補助1.5萬元/套,碩士及以上學歷補助2萬元/套;(2)中級及以上職稱:中級職稱補助1萬元/套,副高級職稱補助2萬元/套,正高級職稱補助3萬元/套。以上(1)、(2)另行享受補助政策只可享受其中一條,一套商品房備案人有多人時且有多人符合享受補助政策條件的,一套商品房只補助一人,就高不重復。全日制大專畢業生憑畢業證認定;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憑畢業證和學位證認定,二者缺一不可。中級及以上職稱憑由人社部門頒發的中、高級職稱證書認定。《漳州市長泰區“長愛人才?泰盼你來”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漳泰委發〔2021〕3號)人才補助政策與上述補助政策可疊加享受。
此外,開發企業或股東個人以商品房產權抵償個人債務不發生現金購置新建商品房的,不享受本措施的補助政策。
實施期限為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申請購房補助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申請人可在本政策執行期間內申請購房補助,但申請期限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2月28日,逾期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