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鄂州市購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鄂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以進一步促進鄂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鄂州市購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補貼對象為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多孩家庭,經市委人才辦認定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等三類購房群體,購房補貼具有較大的普惠性。
補貼條件為:2022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含起止日)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并明確有兩種情況不納入本辦法補貼范圍,一是在本辦法下發前已購買商品住房,通過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在補貼期間又辦理同一套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二是在本辦法實施期間,使用房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
購房補貼標準為:1.在鄂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套補貼1萬元,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補貼2萬元。2.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標準:二孩家庭一次性補貼5000元,三孩家庭一次性補貼1萬元。3.人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博士、正高級職稱一次性補貼10萬元;全日制碩士、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一次性補貼6萬元;全日制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一次性補貼4萬元;全日制大專、高級工一次性補貼2萬元。并明確3類補貼中,多孩家庭購房補貼可與其他補貼組合重復享受,其他補貼不能重復享受,這樣多孩家庭的高級人才購房補貼最高可達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