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提高無房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其中提到,職工家庭名下無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在首次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最高貸款限額標準上浮20%。
《通知》明確,杭州市區職工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從10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根據當地最高貸款限額標準調整。
家庭最高貸款限額標準上浮20%的具體額度為:職工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杭州市區、桐廬縣、建德市為60萬元,淳安縣為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杭州市區為120萬元,桐廬縣為96萬元,淳安縣、建德市為84萬元。
本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高層次人才等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優惠政策不疊加使用。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實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網簽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房屋網簽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貸款額度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