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關于穩住住建行業經濟運行若干措施》。《措施》明確,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具體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根據當地公積金資金狀況、當地房價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予以適當提高。具體提高額度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根據當地公積金資金狀況、當地房價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各地應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將群眾意愿強烈的汽車充電設施等配套設施列入重點改造內容。同時引導充電樁專業建設運營等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將老舊小區汽車充電設施優先納入本單位專營設施年度更新改造計劃,主動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年度計劃做好銜接。
城鄉建設品質提升項目在原有用地范圍內未新改擴建建筑的,免于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施工圖審查,免于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