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湘潭市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湘潭市統籌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辦法》,以規范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
今年1月7日,湘潭市成為湖南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4個重點城市之一。據統計,湘潭市“十四五”期間規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萬套。其中,2022年經縣(市)區、園區申報,市住建、發改、財政、資規、稅務等部門聯審,市人民政府審核后上報,國省備案下達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計劃任務2724套,截至4月底,已開工1812套,開工率66.5%,建設進度位居全省前列。
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存在住房困難的新市民、青年人,同時統籌人才住房保障,為他們在城市安居樂業提供階段性住房保障,從而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主要有新建和存量閑置房屋改建兩種方式,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是統籌發展本轄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責任主體。
在統籌房地產開發市場和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一是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等通過購買、租賃非居住類房屋進行改建,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二是允許企業、高等院校等投資主體購買房地產開發樓盤、商業類公寓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三是支持采取“工改租”“商改租”“空置安置房改租”等方式盤活存量閑置房屋,統籌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