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海土地交易市場發布《關于恢復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滬告字[2022]第016號公告的出讓活動的通知》。擬于6月1日開始現場交易。與此同時,房企在監管賬戶中須封存的資金比例較此前已有所降低。
公告中的36幅宅地均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有效申請人即為競買人。根據安排,5月30日12時提交申請截止,同時保證金到賬截止;5月31日9時將發布關于本公告現場交易活動安排的通知;6月1日9時30分掛牌截止,現場交易活動開始。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銀行監管協議》對出讓文件中原《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銀行監管協議》的監管賬戶監管期限起始時間和封存資金金額作了調整。
封存資金指的是房企用于繳付競拍地塊的出讓價款。更新后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銀行監管協議》顯示,申請人在監管銀行開立的賬戶中封存的資金應不小于申請人在《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來源情況補充申報及承諾》中扣除競拍地塊保證金金額后的自有資金金額。
更新后的監管協議明確,監管期限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申請人未競得地塊;或者申請人中標地塊,且已支付出讓價款比例(含定金)達50%及以上;或者申請人提交由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務中心出具的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