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的買賣交易中有時會出現居間房也就是所謂的第三方,就會與居間方簽訂居間合同,也就是第三方合同。用此合同保證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二手房買賣中,居間合同的簽訂,賣房需要提供什么資料,需要注意的內容有哪些,具體是如何約定的?我們共同來探討。
簽約時要審核對方身份,并審查中介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簽約時應盡量弄清楚對方的身份,保留身份證復印件等,并且審查中介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網上搜索下中介機構是否有過多的負面報道。
簽約時應仔細看合同條款。簽合同是很嚴肅的事情,因為一旦在合同上簽了字就要受合同約束,違反合同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二手房交易雙方在簽約時應當仔細查看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該要求中介公司解釋清楚,并記載在合同中。只有確定自身能夠履行的條款方能簽署。而對于自己難以履行的條款要注意其違約責任是如何約定的,看自己能否承受再決定是否簽署。此外,合同是一式多份,簽約人一定要查看三份合同內容是否一致。
簽約時盡量不要留空白條款。現在幾乎的中介公司都提供格式性的房地產居間協(xié)議,其中有許多條款是要求簽署方在簽約時填充或選擇。針對這一特點,二手房交易雙方在簽約時一定要對這類需填充或選擇的條款逐一進行確定,盡量不要留有空白條款,以防止日后被他人違規(guī)利用。
簽約時不要只簽后一頁。現在的合同很多都不止一頁,作為簽約一方在簽約時應該在每一頁上都簽字,以防止未簽字的合同被“偷梁換柱”。如果合同有修改的地方,簽約方應該共同在修改處簽字以表示確認。
簽約后應拿合同原件。簽約后作為合同一方,當然有權保有一份合同原件,并且協(xié)議上往往都是這樣規(guī)定的。但實務中有些中介公司在當事人提出該項原本合理且合法的要求時,往往會以另一方或中介公司未簽章為由不給當事人合同原件。簽訂流程如:中介向買賣雙方協(xié)商好的價格寫在合同上并取得雙方同意。賣方在簽訂完三方合同后需要把產權證押在中介方,為防止賣方一房多賣。約定過戶時間清點房子的水電氣,物業(yè)費,光釬及機頂盒是否有欠款約定繳稅方三方無誤后簽字買賣雙方按手印,中介費公司蓋章買方交定金,賣方押證簽完結束。
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前,如果上述事項存在問題,一些中介公司為了誘導當事人先簽訂合同,會向買方保證協(xié)助解決該問題甚至擔保該問題不會影響合同的繼續(xù)履行,一些當事人信以為真,從而陷入中介公司促成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局面,終致使中介公司可依法不論買賣合同是否能夠實際履行,均可要求當事人支付相應的中介服務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權利。
居間也就是中介其實本質來說是中間的一個橋梁是一個媒介,對于二手房買賣的市場里說這個橋梁也是一直存在的,也是比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在這居間合同上,賣房要清楚自己應該提供什么,應該注意什么,為此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證了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