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四川省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人民銀行遂寧市中心支行聯合印發《遂寧市主城區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九條措施》,涉及降低企業資金壓力、優化開發項目手續辦理、加強金融政策支持、鼓勵合理住房消費等四個方面。全部措施于2022年5月20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一年。
落實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符合遂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繳存職工家庭在遂寧市主城區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由35萬元提高至50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凡在遂寧市轄區內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住房商業貸款的,可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又可在還貸12個月之后,每年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可同時提取。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繳存職工每年可同時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商業貸款組合貸。優化公積金階段性擔保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可選擇繳納保證金交納保證金,又可選擇銀行保函或者以房屋保證擔保作為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擔保。
對多孩家庭購房和對合理住房需求給予購房補貼。1.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主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了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按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50元的財政補貼、單戶補貼最高不超過6000元。2.對購買首套和二套住房家庭給與購房補貼。凡在市主城區購買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了不動產登記證書的,購買房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不含)以下補貼6000元/套;購買房屋建筑面積90—140(含)平方米補貼8000元/套;購買房屋建筑面積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補貼10000元/套。
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式,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開發建設項目的商品房預售重點監管資金由工程建設資金總額的1.2倍下調至1.0倍。其接受預售資金監管的開發項目,除留存資金外的重點監管資金可突破形象進度和比例進行撥付,重點監管資金余額不得低于重點監管資金總額的10%,具體撥付節點和比例以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約定為準。市主城區范圍內開發項目總用地面積超過80畝且同時接受預售資金監管項目超過2個(含2個)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重點監管資金余額按100元/平方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