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東省德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促進德州市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涉及購房補貼、房貸利率、預售資金監管、延繳綜合配套費等八條措施。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文件下發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辦理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備案的,由市、區財政按比例給予房屋成交價1%的補貼。在其他縣(市、區)辦理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備案的,由屬地制定政策和標準給予補貼。
對于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
為緩解開發企業資金困難,2022年12月31日前,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企業,可申請緩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的綜合配套費,緩交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
另外,2022年12月31日前,新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樓棟)在簽訂資金監管協議時,資金監管標準暫調整為:6層(含)及以下建筑800元/平方米、6層以上至11層(含)建筑1200元/平方米、11層以上建筑16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