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四川省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消息,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草擬了《瀘州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實施方案》提到,進一步完善瀘州市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閑置房屋、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等分類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十四五”期間,全市籌集認定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4000套,重點培育兩家及以上國有平臺公司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及運營管理,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的階段性住房問題。
同時,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住宅型和宿舍型兩類。住宅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每套建筑面積原則控制在70平方米以內.考慮多子女家庭等需求問題,可適當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但最大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且房源數量不得超過當年新籌集房源總數的30%。宿舍型建筑面積每間為20-50平方米,已開工建設或通過現有住房轉化的,可適當放寬建筑面積標準,其具體標準由區政府或者園區管委會確定。
征求意見稿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村級留用地通過自建或聯建、入股等方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及村級留用地可辦理抵押貸款用于項目建設。抵押貸款資金原則上只能用于項目本身或相關建設,且貸款資金須控制在項目總投資的8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