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文山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向社會公眾征求《文山州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涉及公積金、預售制、稅費減免等24項政策。
加大住房公積金對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實行二手房貸款預審批制度。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租房提取額度,繳存職工在工作所在地無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最高提取額度提高至1.8萬元。
加快推進人才安居工程。鼓勵縣(市)人民政府購置、租賃存量商品房用于人才住房。支持房地產企業在房地產開發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各縣(市)對引進的人才工作者在屬地購買商品住房,可通過分檔給予一次性貨幣補貼或銷售價格原則上不高于同區域商品住房預售方案擬銷售價格的80%等方式鼓勵購房。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鼓勵外來人群購房。凡在文山州內購買商品房的非本州戶籍人員,與州內戶籍人員享受同等醫療、教育、就業等條件,并享受同等轄區內A級旅游景區、交通等優惠政策。
優化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新出讓的開發建設用地,按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土地出讓金可分2期繳納,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首次繳納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讓金,尾款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疫情期間,尾款繳納時間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可延期60日,尾款延期繳款期間不計違約金和利息,尾款繳清后方可辦理《不動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