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提升全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水平,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經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確了落實《意見》的5方面重點任務、18條工作措施。第一,構建城鄉綠色發展空間載體。包括推動山東半島城市群綠色發展、建設綠色低碳城市、建設美麗宜居鄉村3條措施。第二,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包括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推進生態環保設施體系化、推進公共服務設施便捷化3條措施。第三,推進建造方式綠色轉型。包括積極推廣綠色建造、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進工程建設組織方式改革4條措施。第四,推動形成綠色治理模式。包括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推進城鄉垃圾綜合利用、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4條措施。第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包括強化責任落實、強化政策支持、強化科技創新、強化宣傳培訓4條措施。對照《意見》部署要求,《若干措施》對任務目標、工作舉措等提出了一些創新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