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許其新增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4個月以上社?;騻€稅證明。解決“一房多證”歷史遺留問題,對居民家庭持有或購買“雙(多)證房”但實質作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驗購房資格時,該“雙(多)證房”視作一套商品住房。
建立健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強化信息互聯互通,逐步推行“交房即發證”。推進抵押中房屋交易,實現抵押權注銷登記、二手房買賣轉移登記、抵押權首次登記一次申請并辦。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5年調整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的可以進行交易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