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征求《武漢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操作指南(征求意見稿)》、《武漢市住房租賃租金(含押金)賬戶監管協議(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時間為10天(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20日)。
在《武漢市住房租賃租金(含押金)賬戶監管協議(征求意見稿)》中,租賃企業租金(含押金)監管資金(即監管資金),是指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內通過委托經營、轉租方式從事住房租賃經營的住房租賃企業及經營機構(以下統稱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過3個月(不含3個月)及單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過一個月(不含1個月)的全部資金。
受監督管理的住房租賃企業同意與資金監管服務銀行就約定的具體規則開展資金監管業務合作,住房租賃企業應在資金監管服務銀行開立武漢市內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用于管理承租人單次支付超過3個月以上的租金及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押金。該賬戶不得支取現金,按照政府租金及押金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為確保監管資金管理,住房租賃企業同意在資金監管服務銀行開立全市唯一的租房租賃資金歸集賬戶,用于集中歸集企業經營中收取的所有租金、押金及管理費等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