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恢復房地產業,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近日印發《疫情期間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放寬土地出讓合同監管條件、放寬購房補貼范圍、降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比例等20條措施。
放寬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企業申請辦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項目,在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即可申請預售。
降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比例。商品房預售資金最高監管留存比例不超過應監管額度的5%。企業可采取商業銀行保函的形式替代商品房預售監管留存資金。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用于本項目后續開發建設,如有挪用,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繳存職工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