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質。到2025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5%,基本建成以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為主要特征的現代建筑產業體系;以新型建筑工業化帶動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提升創新發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高水平技能隊伍。
《意見》明確,新建地上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和商品房開發項目,各單體建筑裝配率應不低于60%。新立項政府投資的地上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工業用地上的新建廠房和倉庫等,各單體建筑裝配率應不低于50%。
《意見》提出,推進新建裝配式建筑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并納入住房銷售合同。逐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和公共建筑的裝配式裝修比例,鼓勵既有建筑采用裝配式裝修。研究制定菜單式全裝修方案,明確裝修標準和價格區間,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裝修模式,加快智能產品和智能家居應用,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提高整體衛浴、集成廚房、同層排水、整體門窗、輕質墻板系統等集成化部品部件的產品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標準化、系列化、成套化的部品部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