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南京市政務中心最新消息,南京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條件有所調整。目前辦理購房證明非本市戶籍需提供:申請開具購房證明之日起1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6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保證明等相關材料,補繳的不算。
按照南京市政府辦公廳于2017年3月15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調整南京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要求,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房的條件,升級為3年內在南京連續2年及以上繳納社?;騻€稅,并不能通過補交個稅或社保來購買住房。
目前1年內累計繳納6個月以及3年內累計繳納24個月社保或個稅均符合條件。據澎湃新聞報道3年內累計24個月繳納社?;騻€稅可允許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補繳不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