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租賃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計不超過2400元。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3個月超過90%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向社會發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下調至60萬元;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3個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并向社會發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上調至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