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簽訂的,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文書。購房合同會包含多方面的購房約定,為了保障合同的如約履行,一般會在合同或者協議中約定定金,那一般房產認購書定金可以退嗎?
1、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后,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3、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為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以下羅列6種情況可以退房的情況:
1、延遲交房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沒有產權證由于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4、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5、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磚石結構強度等質量問題,檢測機構核驗屬質量不合格的。
6、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