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市場中,房屋買賣大的風險是什么?恐怕是因為房價的漲跌。房價跌了,購房者想毀約;房價漲了,房主想毀約。
試想一下,買第一套房或者賣了自己的小房子想換套大房子,遇到房主毀約,買不到房子不說,手中的現金卻有可能因為房價上漲而面臨購買力縮水的風險。
在說明毀約的各種情況之前,我們先來梳理下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簡化):
看房選房→簽約訂房→資金→辦理貸款→繳稅過戶→物業交割
在整個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一般房主毀約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
2、已網簽未貸款;
3、已貸款未過戶;
4、已過戶未入住。
房主在這四種情況下違約,購房者可以做什么?
第一種、已交定金未網簽
從各種房產糾紛的結果來看,購房者如果只交了定金,主張繼續完成交易的困難比較大。
第二種、已網簽未貸款
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要求房主繼續履行合同的成功率很大,但有一個大的障礙——全款支付。
具體來說,如果房主拒絕過戶,雙方必須走司法程序。在這個過程中,法院會要求購房者掏全款才能支持購房者的訴求。對于購房者來說,首付已經很艱難了,如果再掏出上百萬甚至幾百萬來全款買房,難度可想而知。很多購房者也因此不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但是這里有一種操作方式——先借錢后補按揭,我們希望購房者了解,雖然您不一定會采用。
法院要求購房者全款支付,購房者可以先借錢,完成過戶拿到房產證,然后辦理房屋抵押貸款。
這種方式的難點并不在借錢,而是在于補按揭的風險。如果補按揭無法順利辦下來,又要承擔巨額的利息成本,普通購房者是難以承受的。
補按揭是什么?
購房者向他人借錢或者通過融資工具完成全款購房,然后以房產證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補做按揭貸款,償還全款買房時欠下的債務,這個銀行按揭貸款就是“補按揭”。補按揭一般要求在房屋過戶完成后3年內申請,超過這個期限,銀行一般不予受理。貸款的額度和還款方式跟正常的銀行貸款沒有區別,有點類似于“過橋”。
購房者須注意的是,現在銀行貸款在供需兩端都有所收緊,先咨詢銀行是否支持補按揭,再決定是否要堅持完成房屋過戶。否則,購房者剛打贏官司就得賣房了!
第三種、已貸款未過戶
這種情況不在少數,多半是因為房子。房子產權還在房主手里,自己卻要背負貸款,的確有點難以接受。但從此類糾紛的結果來看,購房者獲得支持的難度頗大,除非按照第二種方式處理:購房者全款買房。否者,購房者多能獲得一定數額的違約補償。
第四種、已過戶未入住
這種情況下,房主不愿意騰房子也不現實了,房子過戶完成,房產證都已經完成更名了,原房主已經跟這套房子沒關系了。除非有極其特殊的情況出現,房主才有可能要求撤銷房屋交易。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價變動帶來的交易糾紛多,購房者要擦亮雙眼。你們應該在交易中搞清楚房屋產權狀況,是否產權人都同意賣房(現實中房主以配偶不知情為借口要求毀約的情況不在少數),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交易方式、違約處理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