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但是“親兄弟也得明算賬”,婚前財產公證可以有效防止夫妻二人因為財產分割而發生糾紛,且對于再婚者來說,這也是消除顧慮的方法之一,有幾類人就尤其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1、 再婚者
多數再婚者在再婚之前都會有自己的積蓄,可能是存款,也可能是房屋、車子等價值較高的資產,通常來說,為了避免之后產生財產糾紛,也為了保持經濟上的合理平等,雙方或擁有更多資產的一方在婚前就應當進行財產公證。
2、 戀愛期間購買房產準備結婚的年輕夫妻
戀愛期間共同買房,等到買了房之后再準備結婚,這在現今已經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甚至有很多戀愛中的年輕情侶會把這樣的方式視作是感情深厚的體現。因此,即使是共同出資買房,也時常有人將房產登記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等到感情出了問題才發現當時的決定是錯誤的,所以,如果年輕夫妻在婚前購買了房產等價值較大的財產,除了要對財產的出資情況及歸屬進行明確約定,還應該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3、 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婦
在這個社會文化全面開放的二十一世紀,不乏一些身心都十分強大的女性,比起一味享受對方的付出,她們更愿意自己滿足自己,所以不少夫妻的婚姻生活就走上了AA制的道路。而對于AA制的夫妻來說,婚前財產公證是一條必經之路,同時也是為之后的AA制生活而打下的堅實鋪墊。
4、男女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
在很多人看來,門當戶對的婚姻才能更持久,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差距懸殊的婚姻依然不在少數。在他們之中,有的可能是真心相愛,但有的就可能是沖著對方的財產去的,所以這時就需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避免以后賠了夫人又折兵。
5、 一方或者雙方負有婚前債務
夫妻中的一方或者雙方若在婚前負有債務或者經濟糾紛,按照常理來說,本應該是誰的債務就由誰來償還,但是雙方締結婚姻后,無債務的一方就很難避免不被有債務的一方所牽連,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這類人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就是很有必要的。
總之,想要避免婚后出現麻煩,還是先做一下婚前財產公證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