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高新區發布《關于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辦法的通告》。高新區石佛、溝趙、梧桐、楓揚、雙橋五個辦事處相繼發布了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政策。針對不同階段繳納契稅的個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契稅補貼,如對于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這一個月期間的契稅繳納行為,將給予契稅額的20%的補貼。而對于契稅退稅處理、過了契稅補貼規定日期等情況,將不會享有契稅補貼政策。
通告原文如下:
一、適用范圍
在高新區五個辦事處轄區內已經購買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自然人主體)。
二、補貼方式和標準
契稅補貼采取“先征后補”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凡在2022年4月20日(含)之前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不能因要享受補貼而將已經繳納的契稅進行退稅處理;
凡在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
凡在202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
凡在2022年7月1日(含)之后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不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
特別提醒:以上日期均以契稅完稅憑證上所載的入庫日期為準。
三、契稅繳納辦理方式
(一)網上辦理:
購房人可提供資料(購房人身份證、購房合同、全款發票、家庭成員身份信息),自行通過鄭好辦APP或河南省電子稅務局中的契稅申報模塊,進行契稅申報繳納。
(二)置業公司等現場辦理:
因客觀原因購房人無法自己通過網上申報辦理契稅繳納,本人可攜帶資料(購房人身份證、購房合同、全款發票、家庭成員身份信息),前往置業公司、物業或房屋所在地辦事處,由工作人員協助辦理契稅網上申報繳納手續。
(三)高新區服務中心契稅窗口、高新區辦稅服務廳辦理:
因客觀原因購房人無法自己通過網上申報辦理契稅繳納,本人可攜帶資料(如下所示)前往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契稅窗口、高新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由稅務工作人員辦理契稅申報繳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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