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質上的區別:
廉租房沒有產權,房子不屬于自己的。而經濟適用房是可以辦產權的,辦了產權,在法律上就認可了這個房子屬于自己的了,經濟適用房在辦理了產權以后,還可以賣掉。
2、申請原則的區別:
經濟適用房是政府限定住房面積以及銷售價格,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超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家庭資產不超48萬元。
而廉租房是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超7.5平方米,家庭資產不超過40萬元,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住房。
3、表現形式的差異:
廉租房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后,出租給住房困難戶,低租金租給住房困難戶,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經濟適用房有繼承權,產權限制取消前為有限產權繼承,產權限制取消后為完全產權。廉租房無繼承權。
1、概念的差異
公租房的全稱是公共租賃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它由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屬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2、性質的區別
公租房是政府修建出租的,公租房的房屋戶型、面積、租金都是有相應標準的,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3、表現形式有差異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后,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資建房,低租金租給租戶。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4、繳納租金不同
公租房的租金比起商品房要便宜很多,但是廉租房的租金比起公租房是要低一些的,廉租房月租金標準約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則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繳納金額不同,具體依據本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