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時間提前一年可以拒收,提前交房物業費是從交房之日起開始繳納的。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的回答是:
合同是合法的。沒有約定交房日期可能是開發商故意的。你沒有看清合同就簽字,是你太大意了。不過你現在還可以找開發商,與他確定交房日期,并且補充在合同上,如果再逾期不交房,就可索賠了。口頭上說的交房日期不算數,你現在找開發商賠償違約金是沒有道理的,他可以說他沒有違約。你也拿不出他違約的證據。期房也一樣可以,沒有交房日期合同都是不完整。合同條款訂立不清晰并不影響合同的成立,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述,這個合同就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