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住宅樓層選擇總層數的1/3以上、2/3以下為較好的樓層,另外注意考慮以下因素:
1、光線。從光線的角度考慮,樓層自然不適宜于太低,低層單位的陽光會被周圍的建筑物遮擋。但樓層過高,角度不對,也會影響陽光的照射。
2、噪聲。城市的噪音源很多,樓層低吸收的噪音就多。但如果低層單位周圍有樹木、隔音板之類吸收聲波的物體,就會好一些。而聲音就會向上傳,高層單位也不能幸免。一般來說,20層以上的單位噪音影響較小。
3、視野。樓層越高視野越好,但是不能選頂層,頂層單位太陽直射樓頂,夏天會很熱,比如總共32層的樓房,選31層就會相對好些。
按建設部制定的標準,房子室內空間的高度應不低于2.40米,各樓棟之間的距離不小于樓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數,如果小于這個距離,就會影響室內的采光、通風和居民之間的生活等。
按照國家規定(設計規范)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于1小時(房子最底層窗戶)為標準。間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也可以用:樓高:樓間距=1:1.2比值計算。
樓間距是住房保證日照的一個考察參數,即以保證日照時間在每天1個小時以上為前提,另外關于樓間距的數字規定與樓的朝向有關,南北朝向其樓間距與陽面樓高的比例為1.5,南北偏東為1.3, 東西朝向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