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條件:
1、商品房的預售人必須已經向政府主管部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預售房屋的前提是房地產開發商必須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商品房的預售人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并且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的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還有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購買預售商品房注意事項:
1、確認是否有證:購房者要確認準備購買商品房是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可在當地房地產管理局查詢。
對于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房屋,購房者一定要拒絕購買,也不要支付任何費用,包括誠意金、定金等。
2、了解商品房周邊環境的通知:
商品房周邊環境不僅影響房價,而且對居民生活的便利性也有很大的影響。因此,購房人應了解商品房周邊環境,如交通條件、通訊條件、附屬機構、幼兒園、學校、醫院等是否齊全以及環境如何。
3、注意不要輕信廣告和口頭承諾:
購房者對項目建設相關資料應以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文件、圖紙為準,開發企業廣告、銷售人員口頭承諾和銷售現場沙盤、模型、樣板房等,必須認真認定。
購房者應當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約定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前發布的廣告和宣傳材料明示的事項,對明知未寫入合同條款的事項,不受法律保護。
4、認真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時,應使用自治區建設廳和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認真閱讀和理解合同條款中有關交付條件、房屋交接等條款,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補充條款進行充分溝通。
對于易發生產權糾紛的車庫、停車位等公共部位或者公共設施產權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避免發生糾紛。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30日內,向市房管局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辦理合同登記。
5、檢查后注意事項:
對購房人進行認真檢查后再封閉樓層。預售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備案,達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的,方可交付購房。開發企業向您交付新建商品房時,應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在簽署有關文件前,有權對房屋進行檢查,如不符合約定的交付條件或需要修繕時,請注意書面告知開發商,同時約定交付時間。
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根據違法情節和后果,將處以不同等級的處罰: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