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房屋總建筑面積的一部分,分攤面積的多少,直接影響購房者實際獲得的使用面積。對此盡管《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定》等法規作了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個別發展商仍然將經營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與房屋無關的面積調整實測面積和暫測面積的誤差。
購房者可以參照上述有關規定,認真審核發展商在補充協議中列明的分攤范圍,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部分堅決要求予以刪除。或者在補充協議中明確所購房屋的實際使用率,即實際使用面積與房屋總建筑面積的比率,當發展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約定的標準時,購房者即可以選擇退房并要求發展商承擔違約責任。
我們發現在房產證中,標注的房屋面積里面其實也是算上了需要承擔的公攤面積的。而每個月我們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的物管費里面,同樣也是算上了公攤面積。既然是屬于公共面積部分,那自然就不會單獨屬于某一戶人所有,在使用上面所有的業主都是享有共同使用權的,不允許任何一戶業主私自占有公共部分。
就目前情況來看,公攤面積并未取消,公攤面積想要真正取消還是比較難的,這里面牽扯到的利益部分也是比較多的。如果真的取消了,那些開發商在沒有相應的利益可以獲得之后,那么很多公共區域的建設就會非常隨意了。
還有公共區域的衛生環境,整個小區的質量變差的同時,還有就是房子的價格依舊也不會有很大變動,畢竟已經享受過公攤面積帶來的好處,很難在直接割舍。他們也會利用別的方式,把錢補上去。
從這些因素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短時間內,公攤面積肯定是不會取消的,畢竟已經支付這筆錢的人也已經非常多了,想要從房產商口袋里把錢拿出來,那肯定是不可能的。這也就說明了就算是以后真的取消了,那么之前支付了公攤面積費用的人,也不會進行退款。
公攤面積存在的好處就是會讓開發商在建造公共區域時花費更多精力,但這也變成了房產商能夠為此撈錢的大好機會。那么就算是在短時間內,公攤面積并不會取消的情況下,我們就要盡可能地讓公攤面積的收取更加合理。這樣才能讓之后的購房者少走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