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徐倩)3月11日,據“寧波發布”官方微信平臺消息,寧波市住建局于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其中明確,商品住宅工程有5種情況不能預售。
具體來看,商品住宅工程存在以下5種情況不能預售,包括:一是發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質量事故的;二是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三是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實體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導致建筑主體結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的;四是存在未經改正的嚴重質量缺陷或者嚴重質量風險問題的;五是因質量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措施》指出,各大樓盤要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嚴禁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不得少于5天/層,地下室結構的施工周期不得少于12天/層;同時,應加強外墻外窗滲漏治理,強化外墻外保溫脫落防范,強化預拌混凝土質量控制。
此外,《措施》鼓勵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和質量評價,即鼓勵建設單位投保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對投保的工程,保險公司組織開展全過程風險管理和工程質量評價,強化過程質量管控,全面提供質量保障;同時,履行維修及賠償義務,發揮保險機構專業化優勢,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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