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銀保監會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意見主要圍繞加強金融支持、提供針對性金融產品和服務、建立完善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內部機制、堅守風險底線及加強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監管引領等內容展開。
保障性租賃住房銀保監會、住建部聯合發文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①國開行、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和信托公司等要充分發揮優勢,立足自身特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②根據自持類和非自有產權類分別提供與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③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能力和水平;④做好融資主體準入管理,把控好項目風險,合規適度提供融資,嚴防過度授信、盲目放貸;⑤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優先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