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近日,《西安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發布。
意見指出,在擴大保障性租賃房供給過程中,主要解決在本市工作且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由政府指導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90%執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同時,亦要著力完善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