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22年將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5萬套,主要利用存量在建租賃型人才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籌集房源,此外,全年計劃建設籌集共有產權住房2萬套。
關于分解下達 2022 年保障性住房
建設籌集任務的通知
青住房組發〔2022〕1 號
關于分解下達 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任務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 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推進保障性住 房建設要求,切實增加房源供應,現將 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設 籌集任務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務目標
(一)公租房。2022 年,全市計劃建設籌集公租房 1000 套。 其中,市南區 100 套、市北區 500 套、李滄區 300 套、西海岸新 區 100 套。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2022 年,全市計劃建設籌集保障 性租賃住房 45000 套,主要利用存量在建租賃型人才住房、市場 化租賃住房籌集房源;新增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型人 才住房)30000 套,其中符合試點要求房源 22000 套。
(三)共有產權住房。2022 年,全市計劃建設籌集共有產權住房(產權型人才住房)2 萬套, 以上任務具體分解詳見附件。
二、有關要求
(一)提前籌備工作方案。各區、市應盡快研究確定公租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籌集工作方案,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將 2022 年工作方案和計劃建籌項目明細通過金宏網 報送至“青島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確保財政資金支持。市南區、市北區和李滄區的公租 房建籌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分擔,其中市財政按 3000 元/平方米 承擔建設資金,超出部分由區財政統籌解決。跨區異地購買公租 房建籌指標的區,應對房源所在區給予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建 筑面積每平方米 600 元執行。
(三)合理確定租售類型。嚴格執行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 重點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集力度,其中市南區、市北區、 李滄區原則上全部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嶗山區、西海岸新區、 城陽區、即墨區和膠州市以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平度市、 萊西市可根據需求合理確定租售類型。
(四)加快前期手續辦理。對列入 2022 年公租房和保障性 租賃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 鄉建設等部門要提高審批效率,加快辦理審批手續,確保建設籌 集工作順利實施。對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項目,各部門要 根據《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核發管理規則》做好聯合審查以及認定書發放工作;對已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項 目,各部門要做好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五)加強房源計劃管理。各區(市)應按要求梳理各類租 賃住房項目,將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 住房管理。其中,通過配建方式建設的租賃型人才住房全部納入 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通過城市更新改造、集中建設、改建等方 式多渠道籌集的租賃住房,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項目,可 納入 2022 年建設籌集計劃。各區、市應結合項目進度情況,將 存量在建及新建房源分別納入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 2021 年、 2022 年建設籌集計劃。
(六)強化監督和考核。各區、市政府要高度重視保障性住 房建設籌集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抓好項目落地和前期手續 辦理;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工作的監督 考核;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導 各區、市落實保障性住房年度建籌任務。
特此通知。
附件:2022 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