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公布,2021年,福州市共備案預售資金監管協議473份,監管資金304.78億元。
福州市將“三點發力”強化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
1、強化預售資金入賬監管為著力點,推動全流程各要素監管,規定同一本預售許可證內的商品房只能設立一個監管賬戶,購房定金、一次性付款等全部納入監管賬戶,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2、明確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為切入點,嚴控資金撥付節點及比例,新建商品房項目的監管額度原則上不少于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2倍,并按工程建設進度節點撥付使用監管額度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
3、實施差別化監管為發力點,不斷加強監管力度,對于信用不良或存在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企業進行重點監管或全額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