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澎湃新聞從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2021年12月30日,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要緩解房地產項目拿地資金壓力,降低房企重點監管資金沉淀壓力。
《通知》中明確了十項工作措施,涉及保障房、基建設施、開發商拿地資金壓力、推動房地產市場銷售等等。
《通知》稱,要緩解房地產項目拿地資金壓力,調整南政綜〔2016〕233號文件第三條第(一)款有關規定,即土地出讓金全額繳交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繳交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一年);土地出讓金可分期繳納,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讓金,余款按合同約定期限及時足額繳納;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由現行的不低于出讓起始價30%調整為不低于出讓起始價20%。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