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經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對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他城市繳存公積金,在濟南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審批貸款資料時,取消戶籍限制,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稱,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1】169號)的規定,濟南市各縣(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100元、1900元。現將2022年度最低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如下: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分為兩檔,單位住所地為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調整為2100元;單位住所地為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調整為1900元。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受委托銀行要嚴格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各受委托銀行要及時將匯繳的住房公積金計入職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