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記者從南京市房產局獲悉,南京九部門聯合印發《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開展為期三年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的目標是,力爭通過3年時間,推動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從源頭上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領域等方面突出問題。
房地產開發方面
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或爛尾;商品住宅裝修質量,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強制交付未達到竣工交付條件的房屋;購地資金來源不合規。
房屋買賣方面
重點整治挪用和違規撥付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網絡平臺和自媒體等發布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渲染成交案例、炒作局部區域市場行情;通過各種方式制造購房恐慌情緒;臆測調控政策走向或趨勢誤導市場走勢;夸大負面報道進行有償新聞等。
住房租賃方面
重點整治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未如實報送相關租賃信息;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違規群租轉租”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
物業服務方面
重點整治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目前,南京市各相關單位正組織開展企業內部自查、自糾。對矛盾集中的問題,形成分類動態問題清單和解決措施,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查處和公布相關典型案例,并及時推廣規范房地產市場成果和經驗做法。
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以解決群眾的實際問題為導向,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努力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南京晨報